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品臻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72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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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414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1004140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41408_ATTACH2.pdf、376735100E_1110041408_ATTACH3.pdf) |
主旨: | 有關鼓勵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其措施等相關功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7565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提供此款防疫 App相關宣導QRCODE(附件1)、常見問答集(附件2)、「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附件3)等資訊,以更便利、自主的防疫方式,降低疫情傳播。 |
三、 | 本案附件及「臺灣社交距離APP」詳細資訊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R8bAd_yiVi22CIr73qM2yw)網址,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及相關防疫措施辦理。 |
正本: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各私立幼兒園、桃園市立南崁幼兒園、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桃園市立大溪幼兒園、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桃園市立龜山幼兒園、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桃園市立龍潭幼兒園、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桃園市立新屋幼兒園、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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