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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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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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9833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1110098339_85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本市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開設「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一案,惠請貴校(園)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因應111年10月13日起國境解封及校園防疫措施鬆綁,為提升本市嬰幼兒(6個月至4歲)及兒童(5至11歲)集體保護力,爰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開設「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如附件),提供符合接種資格之嬰幼兒及兒童完成接種: |
(一) | 嬰幼兒BNT: |
1、 | 對象:滿6個月至4歲。 |
2、 | 可接種劑次:基礎劑(第1、2、3劑)。 |
(二) | 兒童BNT: |
1、 | 對象:滿5至11歲。 |
2、 | 可接種劑次:基礎劑(第1、2劑)。 |
二、 | 本次為鼓勵家長踴躍陪伴嬰幼兒及兒童到前揭接種站施打疫苗,完成施打者可獲得便利商店商品卡200元(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三、 |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議,COVID-19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3個月(以日曆月計算)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COVID-19疫苗;居家隔離與自主防疫者則於結束相關措施後再接種COVID-19疫苗。 |
四、 | 檢附111年10月15日本市「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文宣1份,惠請貴校協助透過家庭聯絡簿或通訊軟體等多元方式公告周知。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衛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