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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es - 訓導組 | 2022-10-14 | 點閱數: 26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品臻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7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1009833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1110098339_85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市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開設「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一案,惠請貴校(園)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因應111年10月13日起國境解封及校園防疫措施鬆綁,為提升本市嬰幼兒(6個月至4歲)及兒童(5至11歲)集體保護力,爰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開設「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如附件),提供符合接種資格之嬰幼兒及兒童完成接種:
(一) 嬰幼兒BNT:
1、 對象:滿6個月至4歲。
2、 可接種劑次:基礎劑(第1、2、3劑)。
(二) 兒童BNT:
1、 對象:滿5至11歲。
2、 可接種劑次:基礎劑(第1、2劑)。
二、 本次為鼓勵家長踴躍陪伴嬰幼兒及兒童到前揭接種站施打疫苗,完成施打者可獲得便利商店商品卡200元(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三、 另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議,COVID-19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3個月(以日曆月計算)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COVID-19疫苗;居家隔離與自主防疫者則於結束相關措施後再接種COVID-19疫苗。
四、 檢附111年10月15日本市「幼兒及兒童BNT疫苗接種站」文宣1份,惠請貴校協助透過家庭聯絡簿或通訊軟體等多元方式公告周知。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
副本: 本局幼兒教育科 (含附件) 、本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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