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於留職停薪(含兵役、侍親、育嬰、進修及借調等)、延長病假及公務借調等期間,未實際在校任教、服務,其於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有無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及選任後是否喪失委員資格,宜由校務會議議決;又其選舉或票選方式,亦由學校本公平、公正、公開及秘密投票等相關原則,由校務會議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