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桃園市童軍會辦理桃園市113年童軍小隊長訓練營活 動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3年8月14日113桃童理字第113041號函 辦理。
二、本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時間:113月9月28日至9月29日(星期六至日)。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石門國小第二校區)。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9月16日(星期一)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 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2年內核 實補休。
四、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或逕至本 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 n=5143&sms=10535)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