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衛生局「114年度整合性預防保健篩檢服務計畫」活動場地借用,請貴校協助轉知配合出借場地,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2月3日桃衛健字第1130115743號函辦理。 |
二、 | 為促進本市市民踴躍參與篩檢活動,該局結合本市34家醫療院所於114年1月至9月進入社區里別提供市民可近性之整合性預防保健篩檢(以下簡稱整篩),以利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
三、 | 考量整篩活動需具備篩檢關卡、民眾等候、廁所、乳房攝影及子宮頸抹片篩檢車輛停放等空間,爰多借用里集會所、市民活動中心及學校等場地,另篩檢活動經該局核備後,將函復該辦理單位核備結果,並副知該行政區區公所及里長辦公處,爰請貴校倘收到相關場地借用申請時,惠予同意借用場地,並評估是否免收取場地使用費,共同為市民健康努力。 |
四、 | 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府衛生局王曉琪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545。 |
五、 | 檢送旨揭計畫單位名單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