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輔導教師之職務係為落實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並提供及時性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處遇,且得因課務需要,依規定時數教授輔導相關課程,爰學校編制內,取得各該任教階段合格教師資格(證書)之教師,得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之規定,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