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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es - 人事室 | 2026-06-23 | 點閱數: 11

主旨:
為提升本校教職員工對職場性騷擾防治之認識,建立尊重、多元與安全之工作環境,特辦理相關宣導,請全體同仁共同遵守並落實性別平等及職場尊重理念。

說明:

一、性騷擾之定義

依相關法令規定,職場性騷擾係指下列情形: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工作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事項之交換條件。

二、本校接獲或知悉性騷擾事件時,將依法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一)因接獲申訴而知悉事件時:

  1. 尊重申訴人意願,採取適當隔離措施,避免性騷擾情形再次發生。
  2. 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協助。
  3. 啟動調查程序,並就事件相關人員進行訪談或其他必要調查。

(二)因其他情形而知悉事件時:

  1. 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之釐清及查證。
  2. 告知被害人相關權益及救濟途徑,並依其意願協助提出申訴。
  3. 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協助。
  4. 視個案情形適度調整相關人員之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

三、性騷擾防治是每位同仁共同的責任。請大家秉持相互尊重、友善包容之態度,避免任何涉及性別歧視、性暗示或不當言行,共同營造安全、平等且無性騷擾之工作環境。

四、職場性騷擾申訴窗口: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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