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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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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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0231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貴校(園)持續配合落實腸病毒、流感及相關傳染病監測及防治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月6日桃衛疾字第1110000034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童及相關場域內嬰幼兒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
(一) | 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落實生病不上課。 |
(二) | 加強校(園)內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 |
(三) | 應加強注意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時常清洗消毒幼兒常接觸物品及玩具,外出返家於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務必先行更換外衣,並應注意個人手部衛生,並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
(四) | 校園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並視疫情情況加強消毒頻率及調整泡製濃度,阻絕傳染源。 |
三、 | 近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壅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並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務必正確佩戴口罩,落實社交距離並注意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等個人衛生防護,減少病毒感染機會。 |
正本: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桃園市立大溪幼兒園、桃園市立龜山幼兒園、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桃園市立新屋幼兒園、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桃園市立龍潭幼兒園、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桃園市立南崁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