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4
  • slider image 25
  • slider image 44
  • slider image 45
:::
szes - 訓導組 | 2022-01-10 | 點閱數: 3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品臻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7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新屋區社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1000231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請貴校(園)持續配合落實腸病毒、流感及相關傳染病監測及防治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月6日桃衛疾字第1110000034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童及相關場域內嬰幼兒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 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落實生病不上課。
(二) 加強校(園)內個人衛生,落實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
(三) 應加強注意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時常清洗消毒幼兒常接觸物品及玩具,外出返家於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務必先行更換外衣,並應注意個人手部衛生,並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四) 校園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並視疫情情況加強消毒頻率及調整泡製濃度,阻絕傳染源。
三、 近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壅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並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務必正確佩戴口罩,落實社交距離並注意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等個人衛生防護,減少病毒感染機會。

 

正本: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各私立幼兒園、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桃園市立中壢幼兒園、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桃園市立桃園幼兒園、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桃園市立大溪幼兒園、桃園市立龜山幼兒園、桃園市立平鎮幼兒園、桃園市立新屋幼兒園、桃園市立觀音幼兒園、桃園市立龍潭幼兒園、桃園市立楊梅幼兒園、桃園市立南崁幼兒園

 

 
:::

教育資源連結

[ more... ]

一般示警(全台灣)

災害示警資訊